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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纪念墙:在阿坝过雪山草地的红军电子纪念墙
姓名:李凤友
性别:
地区:茂县富顺乡神溪沟村
发表时间:2016-07-16
介绍:    生卒于1917—?原名李风华,羌族,1917年12月5日出生于茂县富顺乡神溪沟村的一个雇农家庭。有兄妹7人,11岁时父母双亡,迫于生计,他到当地地主家当长工。
    1935年5月,红四方面军西进实施土门战役,进占当地时,他参加红军。被分配到红四方面军总部警卫团1营2连2班当战士,此后,随总指挥部行动。1935年 8月下旬,随徐向前率领的右路红军从毛尔盖地区出发,穿过草地到达巴西地区后,又于9月下旬南下再次过草地,经毛尔盖、垭口山至松岗。参加绥(靖)、崇(化)、丹(巴)、懋(功)战役后,出懋功翻越夹金山南下,参加了天(全)、芦(山)、名(山)、雅(安)战役。在芦山战斗中,负伤住院。1936年春红四方面军撤离天全、芦山、宝兴等地,向康北转进期间,他随部队医院翻越夹金山、党岭山、折多山等大雪山,进驻甘孜后,于7月2日出院,被分配到红四方面军31军91师师部警卫连1排1班任班长。次日随部队从甘孜东谷出发,经壤塘西倾寺、阿坝等地,又过草地,出腊子口,向甘南进军。参加了岷、洮、西固战役,在天水堡战斗中负伤,荣立一等功1次。同年12月24日由共青团员转为中共党员。
    抗日战争开始后,于1937年8月编入八路军129师386旅771团任侦察排1班班长。后随部队东渡黄河,开赴晋东南抗日前线,参加了保卫娘子关的七区村阻击战、长生口和神头岭战斗、响堂铺伏击战以及粉碎日军9路围攻的长乐村等战斗。1938年7月随部队东越平汉路,挺进冀南开展敌后抗日平原游击战。1939年秋,荣立二等功1次,被提升为侦察排排长。1940年春任平乡县武工队长,因除奸灭寇成绩突出,受到冀南军区的通令嘉奖。1941年12月任771团2连连长,次年春率2连同9连一道开辟河东敌战区,打了万庄、王庄等3个胜仗。1942年10月率2连返回河西根据地参加反击日军扫荡战斗,在馆陶县伏击扫荡日军的战斗中取得突出战绩,冀南军区嘉奖所部2连,被授予“铁帽子二中”的荣誉称号。他本人也荣立三等功1次,并荣任“铁帽子二中队”队长。1943年6月率领该中队从河西根据地到太行山129师驻地参加林南战役,在林县南领羊战斗中取得优异战绩,受到刘伯承、邓小平首长的表扬和奖励,又荣立三等功1次。8月“铁帽子二中队”改建为771团2营,他升任营长。10月他率2营在随771团到达陕西延安编入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担负保卫党中央和毛主席的光荣任务,同时参加大生产运动。1945年7月,他率2营参加淳化县爷台山反击战中负伤。在延安的两年中,他带领771团2营700多名官兵开荒种田、养畜,多次受到上级的表扬,为粉碎国民党对陕甘宁边区的经济封锁作出了贡献。1946年任771团副团长,先后参加了平子镇、白家岭等战斗,尤其是高家村伏击战中取得突出战绩,受到陕甘宁联防军司令部政治部的通令嘉奖。1948年3月任771团代团长,6月任西北野战军第6纵队17师51团团长。1947年3月至1949年8月,率部参加了延安保卫战、青化砭伏击战、蟠龙攻坚战和陇东、三边、榆林战役、河家店战役、宜川互子街战役、解放西安和兰州战役等 10多次重大战役,参加了大小战斗270 余次。1947年5月环县城北玉皇山战斗结束后,358旅政委余秋里赞称他为作战勇敢的“李疯子”,号召大家向“李疯子”学习。从此,他便以作战勇敢的“李疯子”之名响彻西北野战军。西安解放后,他奉命率部担负看守机关、工厂、仓库和维持西安城治安的任务。因部队纪律严明,工作出色,贺龙司令员赞扬他带领的部队:“不仅是一支能打硬仗的部队,而且是一支遵守纪律的部队”,并在西北野战军各部队通报表扬。
    参加兰州战役后,他奉命率部于1949年9月3日北渡黄河,经河西走廊向新疆进军。于同年10月到甘肃酒泉后,被首批空投进入新疆迪化市(今乌鲁木齐市),被任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6军第17师副师长,兼迪化军分区副司令员、迪化警备区司令部副司令员。他和司令员程悦、政委袁学凯等一起领导部队在保卫人民安全的同时,备战一个冬春,修造了和平渠(今乌鲁木齐河),解决了迪化人民的饮水问题,并在1950年春冬季,平定了反动军官马占村叛变和地方反动势力乌拉孜拜叛乱。1952年至1956年任兰州空军党委委员、兰州空军干部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兰州空军第2预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曾于1952年初参加西北军区和兰州空军组织师以上干部赴朝鲜参战实习团,参加抗美援朝战争6个月,于当年9月底回国参加国庆观礼。1956年进入兰州空军第1文化学校学习,1958年毕业后任该校校长。1962 年 7月任新疆公安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1966年任新疆军区独立师师长、师党委副书记。1968年受迫害,被剥夺了工作权利。1971年7月至1984年1月,任乌鲁木齐军区北疆军区参谋长、副司令、司令员、党委副书记。1984年2月任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委。1992年2月离职休养,住乌鲁木齐市友好路新疆军区第1干休所。
    李凤友在战争年代里,身经百战,立功受奖 10 余次,伤负7次,为二等乙级伤残军人。于1955 年荣授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军大校军衔,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