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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纪念墙:在阿坝过雪山草地的红军电子纪念墙
姓名:潘廷明
性别:
地区:茂县太平乡太平村
发表时间:2016-07-16
介绍:    生卒于1915—?羌族,1915年11月24日出生于茂县太平乡太平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
    1935年5月中旬,红四方面军来到家乡,发动贫苦羌民建立苏维埃政权和游击队,他加入了杨柳沟苏维埃游击队,积极从事打土豪分田地等革命活动。7月,杨柳沟区游击队80多名队员,到黑水芦花参加集训后,集体编入红一方面军第3军13团,他被分配到 2营5连当战士。后随部队于8月中旬由毛尔盖屈定桥一带进入草地,经过6天半的艰苦跋涉,走出草地,经巴西、俄界、哈达铺等地,于同年底到达陕北临镇。长征途中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6年春,被调到红一军团教导营1连1排2班任学员。毕业后,分配到甘肃曲子镇游击队1连3排任排长。8月在曲子镇西战斗中身负重伤。1937年初出院后,被分配到延安后方残废军人医院任伤员6班班长。该医院改为荣誉军入学校后,被任命为学校的管理员(连级)。1940年荣誉军人学校从甘谷驿迁到洛河川下寺湾后,他先后任伤员3队副队长、2队队长(连级)、校部供应科科员。1947年5月,他被分配到冀鲁豫军区教导团供应科,从事后勤保障工作,1948年荣立三等功1次。华北解放后,他所在教导团编入第二野战军,在进军西南时,提升为副营级干部。1950年任第二野战军军大教导总队供应科股长。后来,二野军大改为西南军区第一高级步兵学校,1952年由重庆迁往哈尔滨改建为军事工程学院后,他在院务部先后任军需处军人服务社主任、军需处助理员等职。1955年授予大慰军衔(正营级),1959年授予少校军衔(准团级),1963年授予中校军衔(正团级)。1957 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八一”勋章、三级解放勋章,1988年荣获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65年离休,享受正师级待遇,住河北省邯郸市军分区第1干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