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军史场馆体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军委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四川实际,决定新建四川革命军事馆。该馆为四川省综合性军事历史场馆,着重展示中国共产党在四川领导武装斗争史、新中国国防建设史和新时代强军兴军伟大实践,延伸展示巴蜀大地军事历史、军事文化和兵要地志,发挥传承红色基因、宣扬强军成就、普及国防教育功能作用。四川革命军事馆是新时代四川党史军史教育的红色殿堂,建成后面向社会常态化开放。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革命历史文物史料和藏品,特此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类别
涵盖四川兵要地志、革命战争、国防建设、强军兴军的方方面面,适当向发生在省外的与四川党政军有关或与四川籍官兵有关的重大军事历史事件延伸。重点征集以下内容:
1、革命活动类:与我省重大革命事件有关联的内部文件、通知文书、标语传单、报刊图书、古本画册、石刻砖雕等;记载革命生涯的手稿、日记、自传、信件、血书、入党申请书等。
2、军事作战类:军事地图、作战电报、指挥文书、通讯器材、战斗装具等;战场缴获的敌军物资、装备、生活用品等。
3、军史影像类:记录各个革命历史和重大战役的照片、胶片、拷贝、录音带、录像带等。
4、荣誉证章类:党领导四川建立政权机构、军事机构的军旗、奖旗、队旗、锦旗、贺幛等;在重大革命活动、重大战役、重大纪念活动荣获的勋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以及代表证、出席证等。
5、革命生活类:人民军队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军装、军衔及被装、草鞋、挎包、水壶、茶缸、雨衣、子弹袋、粮袋、腰带、绑腿等战斗装具和生活用品;反映革命及战争活动的契证、票据、收条、借据等;广大人民群众参战支战的农具等。
6、军事人物类:党成立以来,与四川有关的重要历史人物、著名英烈、爱国志士肖像和遗物等。
7、“三线建设”类:四川“三线建设”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工业仪器、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生活用品、科研产品和重要历史文献、图片、影像等,以及与重大典型事件、先进人物模范相关联的历史物品等。
8、抗震救灾类:反映军民奋战“5.12”汶川地震以及灾后重建的图片影像、实物资料等。
9、古近代军事类: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前,反映四川历史上的战争、战役、战斗、军事活动和重要历史人物、仁人志士等有关联的军事及生活用品等。
10、其他有价值的照片、文献资料、实物和线索等。
二、征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以捐赠和复(仿)制为主,以调拨、交换、寄存(代管)等方式为辅,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无偿捐赠军事文物史料。
1、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文物的集体和个人,均颁发捐献证书;捐赠文物一经陈列,在展柜中永久具名。对捐赠文物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单独组织捐赠仪式。
2、原件复制。对特别珍贵、本人欲亲自保存的文物史料,可捐赠复制(印)件,也可由四川革命军事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制(印)后归还原件。
3、有偿征集。集体或个人意愿有偿转让其收藏的,根据革命军事馆馆藏和布展需要,按照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对归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文物适当予以经济补偿。
4、限期寄存。集体或个人可以将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革命军事馆委托管理,将无偿做好科学保护,在征得寄存方同意下合理利用。
三、征集要求
1、捐赠单位或个人需确保文物的历史真实性、拥有唯一性和来源合法性,若与第三方有法律纠纷等情况,本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2、捐赠单位或个人需对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提供简要文字说明。
3、文物征集采用直接交送、快递邮寄方式,如资料、实物不便寄送的,由四川革命军事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人登门接受捐赠。
四、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底为集中征集时间,而后转入经常性征集。
联系单位:四川革命军事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梅谛 18080384030 02886686755
肖峰 13982223782 02886686465
邮箱:303536203@qq.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二段11号
四川革命军事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
公告网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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