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新湖田村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三军第九师师部勤务员,红一军团第二师六团排长,红一军团医院管理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三四三旅六八五团连指导员,晋察冀军区第四军分区八大队政治教导员,路南大队政治委员,第三十六团政治委员。1944年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教导旅三十四团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团政治委员,冀晋军区第四分区十团政治委员,晋察冀军区第四纵队十旅二十九团政治委员,华北野战军第四纵队随营学校政治委员。1949年任北平市公安部队第一团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北京公安总队政治委员,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人民警察总队政治委员,北京卫戍区第四政治委员、顾问。1962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87年8月18日在北京逝世。
(来源:《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