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刘贤耀。江西吉安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一军团第二师六团连政治指导员,师卫生部政治委员,师政治部民运科科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三四三旅政治部民运科科长,东进抗日挺进纵队第五支队政治委员,运河支队政治部主任,冀鲁豫军区第一军分区司令员,冀鲁边军区政治部主任。1949年任渤海军区第三军分区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任牡丹江军区副司令员、司令员,东北民主联军第一纵队三师政治委员。1948年任东北野战军第一纵队政治部主任。1949年任第四野战军第三十八军一一四师师长。参加了辽沈、平津、宜沙、渡江、衡宝、广西、西南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副军长。1951年任志愿军第四十七军副军长,军政治委员。1954年任海南军区第一副司令员。1957年起任军长,沈阳军区副参谋长。1963年任兰州军区副司令员兼青海省军区司令员。1968年任铁道兵政治委员,1969年任司令员。1975年任济南军区副司令员,后任济南军区顾问。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九、十届中央委员。1992年6月15日在济南逝世。
(来源:《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