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江何家段村人。1926年参加本地农民协会。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红五军第三师特务连政治指导员,十一团营政治教导员,红三军团第十二团、十四团、十五团特派员,军团保卫局执行部部长,红十五军团第七十五师特派员,师政治部主任。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三四四旅六八八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六八七团政治委员。1940年任八路军第二纵队新编二旅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员,后任新四军第三师八旅政治委员,淮海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军分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和中共淮海地委书记。解放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三师独立旅旅长兼政治委员,东北民主联军第二纵队六师师长兼政治委员。1948年任东北野战军第二纵队副司令员。1949年任第四野战军三十九军政治委员。参加了四平保卫战,1947年攻势作战及辽沈、平津、衡宝、广西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和国成立后,任第三十九军军长兼政治委员。1950年任志愿军西海岸指挥部第二副司令员。1953年起任东北军区副参谋长。1953年起任沈阳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1960年任炮兵副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是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92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
(来源:《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