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雩都(今于都)人。1931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三军第七师政治部宣传队分队长,红一军团保卫局指导员,第二师五团连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独立团敌工股股长,晋察冀军区第一军分区敌工科科长,广灵县县长,晋察冀军区第一军分区三支队支队长兼政治委员,第三十四团政治委员。1944年任冀东军区第十四军分区副司令员,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任冀东军区第十四军分区司令员兼第十一旅旅长,独立第十二旅旅长兼政治委员。1948年任东北野战军第九纵队二十五师师长。1949年任第四野战军四十六军一三六师师长。参加了辽沈、平津、衡宝、广西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十二兵团副军长。1952年任志愿军第四十六军副军长,后任第五十军副军长。1960年起任军长,沈阳军区副参谋长。1963年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1966年任司令员。1970年任沈阳军区副司令员,后任顾问。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九届候补中央委员。1995年3月16日在沈阳逝世。
(来源:《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