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弋阳人。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十军排长,八十四团政治处干事,连政治指导员,红军大学骑兵大队政治教导员,陕北红军第二野战医院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两延河防司令部组织科科长,八路军卫生部政治部副主任,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政治委员,中共中央社会部三室副主任,二室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央直属队司令部副参谋长,中央书记处办公处副处长兼警卫处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政务院秘书厅副主任兼军委警卫处处长,公安部八局副局长,九局局长,公安部副部长,江西省副省长,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兼总参谋部警卫局局长。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第三、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候补代表,第八、九、十、十一、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中央第九届政治局候补委员、第十届政治局委员,第十一届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来源:《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