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山(今衡东)寒水乡南湾村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先后任工农革命军第一军一师一团特务连党代表,红军第四军十一师三十一团营党代表,第二纵队党代表,红四军政治委员。1932年起任红一军团政治部主任,江西军区政治部主任,红军总政治部巡视员、动员部部长,红八军团政治部主任,红军大学一科政治委员。1937年任军委后方政治部主任,红一军团政治部主任。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政治部主任,第一一五师政治委员,山东军政委员会书记,第一一五师代师长兼政治委员。1943年起任山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书记。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东北民主联军尉政治委员,东北军区副政治委员,东北野战军政治委员。1949年起任第四野战军第一政治委员,中共中央华中局第二书记,华中军区、中南军区第一政治委员。参与指挥辽沈、平津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兼总干部管理部部长,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55年被授予元帅军衔。是第一、二届国防委员会副主席,第一、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1963年12月16日在北京逝世。
(来源:《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