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光山郭家河大刘湾村(今属新县)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红四方面军第四军十师二十八团排长、副连长、连政治指导员。1932 年任十师二十九团营政治委员,团政治处主任,二十九团政治委员,第十师司令部参谋主任。1935年任第十师参谋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三八五旅七六九团参谋长。1938年起任第三八五旅参谋长,东进纵队参谋长,冀南军区参谋长。1942年起任冀南军区第四军分区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军区第二纵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冀南军区第三军分区司令员,独立第五旅旅长。1948年任中原野战军第二纵队副司令员。1949年任第二野战军十军副军长。参加了邯郸、豫北、鲁西南、进军大别山、淮海、渡江、成都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川南军区副司令员。1954年任第四兵团第十四军军长。1956年任济南军区副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是第四、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12年8月6日在济南逝世。
(来源:《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