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工布江达县阿沛村人。藏族。1936年后,任西藏地方政府昌都粮官,西藏地方政府民事法官、孜本(审计官),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昌都总管。1951年为西藏地方政府来北京谈判的首席代表,同中央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1952年起,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秘书长,副主任,代主任,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965年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是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一、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四、五、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火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来源:《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